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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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水发生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县政府等相关单位分别在昌乐县政府办公楼及昌乐县财政局就昌乐公司商务综合楼等多项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至此昌乐公司商务社区房产、房屋租赁费、污水处理费、股权转让等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本次协议重新约定了昌乐商务社区项目房屋过户事项的相关解决方案,并解决了污水处理费、房屋租赁费等欠款问题,本次协议成功履约后,昌乐公司将实现3.8亿元的回款。同时昌乐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持有昌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水发生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届时昌乐公司将成为水发生态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崭新姿态开启新篇章,迎接新挑战。(杨润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