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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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自启动沂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以来,以打造高标准精品工程的工作态度,克服工期短、任务重等客观原因,克服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困难,现沂源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氨氮、总氮指标已稳定控制在25㎎/L、1㎎/L、15㎎/L之内,达到上级要求的类Ⅳ类水体排放要求,并已向沂源县人民政府报请备案,定于2021年1月1日为第一污水处理厂执行新排放标准的试运行起始日。
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与沂源公司相关协议,自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后的第四个月起,将执行全市已执行类Ⅳ类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平均单价(即:2.19元/吨)分别核算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每座污水处理厂可增加营业收入3.56万元/日,合计2598万元/年。
沂源公司以实际行动向集团上交了一份满意的年终答卷,下一步,沂源公司将继续永葆“惠民、强企、利国、达善”初心,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到社会认可、政府满意、行业尊重、员工自豪,叫响“水发”在沂源县的品牌,为沂源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贡献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为水发集团冲刺500强贡献力量。(周士森 供稿)